
一、适用范围
本要求适用于建设工程地震******性评价单位(以下简称“安评单位”)通过太原理工大学地震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(以下简称“地灾所”)进行地震******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的申请和办理。
二、办理依据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
(二)《地震******性评价管理办法(暂行)》
(三)《太原理工大学地震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地震******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办法》
三、申请材料提交
(一)申请材料
1.《建设工程地震******性评价成果技术审查申请表》3份(见附件一);
2、安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副本)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副本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复印件1份;
3、安评单位建设工程地震******性评价资质证书(副本)复印件1份;
4、地震******性评价委托合同复印件1份;
5、《建设项目工程场地地震******性评价报告》电子版或纸质版1份
以上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。
(二)提交方式
申请单位可通过窗口报送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。接受方式详细信息如下:
1.窗口接收:地灾所技术审查窗口,地址:太原市迎泽大街新矿院路18号太原理工大学地震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(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地学楼)。
2.信函接收:地灾所技术审查窗口,地址:太原市迎泽大街新矿院路18号太原理工大学地震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(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地学楼),邮政编码:030024,联系电话:13934540716。
3.邮箱接收:bjf511@163.com
四、形式审查
1、申请材料应齐全。
2、地震******性评价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:
(1)主要技术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的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:姓名、技术职称、专业(地震活动性、地震构造、场地影响)及本人签字,具体内容可参考防灾所编制的“送审报告扉页格式模板”(见附件二);
(2)附件齐全,包括本项目所做的土样动力实验报告、浅层地震勘探报告等,附件为测试报告盖章版原件或复印件均可。
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场或3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形式审查通过后,地灾所受理地震******性评价成果技术审查。
五、技术审查
1、审查方式
审查方式根据需要分为会审、函审,必要时进行野外现场审查。地灾所根据评价项目的重要程度确定审查方式。
2、正式审查材料提交
函审提交正式送审报告和附件的电子版1份。
野外现场审查提交纸质版报告7份,电子版1份。
会审提交电子版1份,纸质版报告7-11份,地灾所根据评价项目的重要程度确定纸质版提交份数。
纸质版报告必须与电子版报告完全一致。
3、审查主要依据
地震******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为******标准《工程场地地震******性评价》、《地震******性评价报告编写格式》和《地震******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要点》。
4、技术审查
地灾所在收到技术审查资料及评审工作经费后,组建评审专家组进行技术审查。自受理日期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结果(申请人按照审查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除外),逾期不能做出决定的,我所将延长期限和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。
六、审查结果
地灾所根据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得出地震******性评价技术审查结果,向申请单位出具技术审查书面意见。
1、工作成果通过技术审查且不需要修改的,地灾所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向申请单位出具技术审查通过书面意见;
2、工作成果通过技术审查但需要修改的,由安评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修改报告和修改说明,经评审专家组(专家组长出具专家组评审意见,组长签字)确认后,地灾所向申请单位出具技术审查通过书面意见;
3、工作成果未通过技术审查的,或者修改后经评审专家组确认仍不符合通过条件的,地灾所向申请单位出具技术审查未通过书面意见。
七、联系方式
1、联系单位:太原理工大学地震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
2、联系地址:太原市迎泽大街新矿院路18号 邮政编码:030024
3、办公邮箱:bjf511@163.com
4、办公电话:13934540716
5、办公时间:8:30-11:30,14:30-17:30(法定假节日除外)

联系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新矿院路18号 联系电话:0351-6014470 邮政编码:030024 邮箱:dzdzyjs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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